更新时间:2018-11-01 09:31作者:李天扬老师
在2014年10月1日之前已经退休的“老人”,还和以前一样,维持原待遇不变。2014年10月1日之后参加工作的“新人”,完全按照新办法实施,在职时缴费,退休时领取基本养老金,这个养老金为基础养老金和个人账户养老金之和。
情况最复杂的是单位的“中人”,也就是2014年10月1日之前参加工作,10月1日之后退休的这部分人,在《决定》中,改革前算作“视同缴费”。“中人”又分为两种情况,一种是退休时,个人缴费年限累计不足15年的“中人”,退休后的养老保险关系和养老金的计发比照《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若干规定》执行。按照《规定》,累计缴费不足15年的,可以延长缴费至满15年。或者可以转入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享受相应的养老保险待遇。
对缴费年限累计满了15年的“中人”,这次改革设定一定期限的过渡期,在过渡期内实行新老办法对比。新办法计发的养老金低于老办法的,按老办法补齐,新办法计发的养老金高于老办法的,对高出部分会有所限制。
因为这次改革设定了一个过渡期,因此缴费年限累计满了15年的“中人”,在过渡期内,基本养老金就比“新人”多出一块,在发放基础养老金和个人账户养老金的基础上,还会依据视同缴费年限长短等因素发给过渡性养老金。对于“中人”的过渡性养老金怎么计算发放,相关政策还在制定当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