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18-09-25 18:10作者:三水老师
说到底,法官的工资究竟如何确定,其争论的症结不是能不能涨、涨多少的问题,而是最终给出的工资标准究竟依据何在。在这里,域外的经验和其他职业的比较,都只是参考依据,最关键的信息是要给出法官的成本与付出。例如,培养一名称职法官的成本有多少?与培养一名称职普通公务员的成本相比如何?法官面对不同类型案件进行事实审和法律审所要花费的精力如何量化?与普通公务员的重复性劳动差异多大?法官审判终身问责的压力风险有多大?与普通公务员相比压力如何?只有建立在科学且可靠的详实数据分析基础上,人们才能看到工资背后的合理性、正当性依据,即便是一个很高的工资,大众可能也会接受。相反,如果只是简单地与国外类比,很可能会陷入法官、公务员和民众都不讨好的多重困境。
其实,国内的一些公共政策都缺乏科学的论证与说理。上海43%的增幅比例没有给出细致的理由;深圳在确定81名主任检察官之后,检察官工资上浮10%到30%,也没有给出背后的理由。很多时候,公众对于结果的不满,是因为对得出结果的过程的信息缺乏了解。公开法官的成长成本、办案数量、工作时间、责任风险等,在详实的数据基础上,让全社会看到法官拿的薪水名副其实,这样才能获得社会的认同,增进人们对司法改革的共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