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18-07-19 16:28作者:李天扬老师
网友提问:找了份暑期工作,觉得要签订下合同所以来问问。
1、需要有什么具体内容在里面?
2、签订的时候只要双方签字就可以么?用工方需要盖章么?
3、我现在未成年还是在校学生只是利用暑假打工这样我签订的合同是否具有法律效力?
4、如果用工方日后违约,我应该如何维权?
律师回答:
根据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在校生利用业余时间勤工俭学,不视为就业,未建立劳动关系,可以不签订劳动合同。由于学生不具有劳动主体资格,不能签订劳动合同,但学生打工时可以和单位签订书面的劳务协议,约定明确报酬,以保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协议内容应包括工资标准、支付时间、工作时间、工作岗位等。如果工作有危险性,要了解用人单位是否投了意外伤害、工伤保险等。
签订协议时双方签字即可,但一定要确定对方的签字人是用工单位的代表,如果用人单位能够在协议上盖章则为最佳。
法律规定只有年满16周岁的学生才可以打工,否则将不受法律保护。
担心用工方违约,请务必留下协议、票据等相关证据,以便举证。
特别提醒:一定要注意要各种押金的用工单位,那可能是假的,还有,证件一定不要押在中介或用工单位,要自己保留。还有,你工作前最好到网络上了解一下用工单位的相关信息,以防上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