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18-07-08 18:19作者:李一老师
【政策】今年2月9日,国资委下发《关于认真做好2016年中央企业负责人经营业绩考核工作的通知》,其中规定:利润总额目标值比上年增长的,工资总额按照行业工资增长调控线适用范围合理确定;利润总额目标值下降的,同口径工资总额不得增长。
6月2日,国资委下发《关于进一步做好中央企业增收节支工作有关事项的通知》,其中规定:严格落实工资总额和效益挂钩机制,企业工资总额增幅不得超过效益增幅,效益下降的企业工资总额必须下降。
【案例】5月22日,煤炭行业龙头央企神华集团公开宣布,2016年会按全员工资总额的10%下调员工的薪酬总额度。神华集团表示,受煤炭市场持续低迷、煤价大幅下降及电价下调等不利因素的影响,神华利润下降,降工资符合企业运作规律。据中国神华一季报显示,一季度实现营业收入399亿元,同比下降34.5%;净利润56.9亿元,同比下降45.1%。
【解读】李锦认为,央企降薪直接原因是经营效益的下降,这也意味着央企的管理进入了“新常态”,之前那种央企员工收入与业绩关联不紧密,什么时候都“旱涝保收”的局面逐渐发生改变。薪酬多少,必须看业绩好坏,这也倒逼央企改革创新、降本增效和提质升级。
适用《薪酬改革方案》的部分央企名单
中国石油天然气股份有限公司
中国海洋石油总公司
中国石油化工集团公司
宝钢集团有限公司
武汉钢铁(集团)公司鞍钢集团公司
中国第一汽车集团公司
东风汽车公司
中国远洋(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中国海运(集团)总公司
国家开发投资公司
中国移动通信集团公司
中国联合网络通信集团有限公司
中国电信集团公司
中粮集团有限公司
神华集团
中国航空工业集团公司
中国兵器工业集团公司
国家电网公司
中国南方电网有限责任公司
中国华能集团公司
中国航空集团公司
中国南方航空股份有限公司
中国东方航空股份有限公司
中国商用飞机有限责任公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