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18-06-17 08:24作者:王华老师
目前,我国教师编制基本是依据生师比例计算的,且长期以来农村学校生师比高于城市。近年来,各级地方政府加大对农村教师数量的关注,很多地方出台了一些新政策。例如,山东省出台《关于调整中小学教职工编制标准的意见》,其最大的变化在于实行城乡统一的编制标准。按照《意见》规定,高中、初中和小学学生与教师职工比分别为12.5:1,13.5:1,19:1。
对于教师编制可以搞些改革试点。首先,要以农村学校为单位审核教师编制,以实际教育教学需求为标准决定教师数量。其次,核定教师编制要多维度考虑。从教育规律出发,教师编制除了考虑教职工和学生之比外,还要考虑教育质量保障的需要,教师工作量上限,学校课程是否开足、开全等基本前提。农村学校布局分散、班额较小,而国家课程门类和课时与城市学校没有差异,因此农村教师的需求量应该是大于城市的。再次,赋权是根本。学校是具有法人资格的教育机构,以学校为单位核编,给学校招聘教师的权力,才能解决农村教师队伍建设方面的各种结构性矛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