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18-12-24 21:36作者:王新老师
(1)转业安家补助费。师职(专业技术6级)以下干部、士官,干部军龄在14周年(士官10周年)以内的,发给4个月工资;干部从第15年起(士官从第11年起),服现役每满1年再增发0.5个月工资;服现役时间按周年计算后,剩余月份可按满周年的标准计发。
(2)转业生活补助费。师职(专业技术6级)干部、士官,连续军龄在8-9周年的,发给3个月工资;9周年以上的,每满1年增发1个月工资,但最高不得超过16个月。
四、关于自主择业军转干部退役金计发基数及退役金计算公式?
1、[2001]国转联8号文件出台后,有关退役金方面的具体政策,目前国家出台了国转联[2001]9号文件。关于军龄增加的比例,地区津贴(含边远,艰苦,驻西藏特殊,地区生活津贴)具体标准和计发比例。
2、退役金计发公式:退役金数额={〔职务工资+军衔(级别)工资+军队统一规定的津贴补贴〕×(80%+增发%)}+基础工资+军龄工资
五、关于自主择业军转干部军龄增发比例问题
计算军队转业干部的军龄,统一截至到批准其转业当年的3月31日。按中发[2001]3号文件规定,军龄满20年以上的,从第21年起,军龄每增加一年(必须满周年),增发月退役金计发基数的1%。
六、关于自主择业军转干部退役金延时发放问题
1、自主择业军转干部的退役金是由国家转移支付的,与当地政府及经济状况没有关系。
2、每年出现一到两次不能按时发放退役金,主要是在每年一月份,主要因为军转干部转业地方由地方接供,部队工资转为退役金。转业干部不能及时将报到手续交来所至
七、关于自主择业军转干部退役金“历年增资”问题
历年增资不属于“基本工资”和“津(补)贴”项目,它是“当年增资”与“历年增资累计”之和;
“年增资及标准”是国家规定的调资政策和标准,与基本工资和各项津(补)贴没有关系。年增资的计算,按每个择业干部的原职务级别所对应的标准,乘以各人的退役金比例,便是每位自主择业干部的年增资金额。
八、公务员、军队现役干部增发工资时,自主择业军队转业干部是不是也同时增发?
《暂行办法》(中发[2001]3号)规定:自主择业的军队转业干部退役金,根据移交地方安置的军队退休干部退休生活费调整的情况相应调整增加。上述规定中没有自主择业军转干部增加退役金与地方公务员和军队现役干部增加工资一定同步的含义。因此,只有在国家有关部门对自主择业军转干部退役金作出调整的决定后,才能实施调整增发的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