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18-09-20 05:08作者:王华老师
考生分别在1个省直考区和11个设区市考区参加笔试:
1、报考省直各部门(不含省地税局系统,不含省司法厅所属的监狱、戒毒所)的考生,在省直考区参加笔试(设在省会石家庄市)。
2、报考各设区市及以下各级机关的考生在报考单位所在设区市考区参加笔试。
3、报考省地税局系统(不含辛集市地税局、定州市地税局)的考生在报考单位所在的设区市考区参加笔试。
4、报考定州、辛集市各级机关的考生,报考定州市地税局、辛集市地税局的考生,在石家庄市考区参加笔试。
5、报考省司法厅所属的监狱、戒毒所的考生笔试考区安排如下:
石家庄考区:石家庄监狱、女子监狱;承德考区:承德监狱、上板城监狱;张家口考区:张家口监狱、涿鹿监狱;唐山考区:省监狱管理局冀东分局;保定考区:保定监狱、太行监狱、冀中监狱、省保定强制隔离戒毒所、省高阳强制隔离戒毒所;沧州考区:沧州监狱;衡水考区:深州监狱;邢台考区:邢台监狱、隆尧监狱、沙河监狱。
(五)确定笔试最低控制分数线和进入面试人选。
对达到笔试最低控制分数线的考生,根据录用计划和笔试总成绩,分职位按不高于3:1的比例确定进入面试人选,比例内末位笔试总成绩并列的都进入面试人选。
笔试达不到最低控制分数线,或有一科缺考、作弊或成绩为零分等情况的考生不得进入面试。
(六)5月14日前,考生在河北省人事考试网查询笔试成绩、笔试最低控制分数线、是否进入面试人选、证件审核地点。
(七)证件审核。
5月15日-5月17日(上午8:30-12:00,下午13:30-17:30),进入面试人选的考生到指定地点进行证件审核。
考生须出具的证件和材料是:按照职位资格条件要求能够证明自己符合资格条件的身份证,毕业证、笔试准考证、学位证(应届普通类毕业生提供《2017年大中专毕业生就业协议书》,其他应届毕业生提供学校证明)、荣誉证书和有关证明等,报考服务基层四项目和退役大学生士兵专设职位的考生要与省级主管部门提供的名单相符。
经审核,符合条件的进入面试。
如发现在网上报名时填报情况不实不符合报考条件的考生,取消其面试资格,对严重弄虚作假行为要追究责任。
本次“四级联考”的笔试成绩一年内有效,即:此后一年内如有新增的招录计划,可发布招录公告,本次“四级联考”笔试成绩在最低控制分数线以上未录用的、符合新增职位条件的考生可公开报名,按照本次招录规定办法和程序,确定进入面试人选,进行面试、体检、考察、公示、录用等程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