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18-09-20 05:05作者:李天扬老师
2017年新疆维吾尔自治区面向社会公开考试录用公务员、工作人员及2017年新疆维吾尔自治区面向社会公开考试聘用大学生基层培养锻炼“天池计划”人员报名工作于3月20日10:30开始,公务员职位表共24个工作表,请考生认真查看,选择符合报考条件的职位。
2017年新疆招录公务员职位表【1】
2017年新疆公务员考试招考简章【2】
2017年新疆维吾尔自治区面向社会公开考试录用公务员、工作人员简章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务员法》《公务员录用规定(试行)》《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公务员录用实施办法(试行)》等有关规定,自治区按照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面向社会公开考试录用5435名公务员、参照公务员法管理单位工作人员。
一、报考条件、招考对象
(一)报考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年满18周岁及以上,35周岁及以下(即:1981年3月20日至1999年3月20日期间出生);报考地州市职位和自治区区级机关职位的硕士研究生和博士研究生(非在职),报考年龄可放宽到40周岁及以下;报考县乡机关职位的硕士研究生及以上学历(非在职)人员,年龄可放宽到45周岁及以下。
3.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维护祖国统一,反对民族分裂和非法宗教活动。
4.具有良好的品行。
5.具有正常履行报考职位职责的身体条件。
6.具有符合报考职位要求的文化程度,持有经国家、省(区、市)、自治区、新疆生产建设兵团教育行政主管部门或干部教育领导小组认可的毕业证书(含在部队服役期间入学取得的军队院校毕业证书)。
7.具有符合报考职位的其他全部条件。
8.具有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二)招考对象。
1.新疆户籍高校毕业生或新疆生源高校毕业生。
2.新疆普通高校的内地生源毕业生。
3.在新疆服务的大学生西部计划志愿者、“三支一扶”人员和大学生“村官”(服务期限为1年的须服务满8个月及以上,服务期限为2年的须服务满16个月及以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