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18-09-20 05:04作者:才子老师
进入体能测评人员要随时关注甘肃省人社厅网站或甘肃省人力资源考试网站、各市州人社局网站发布的体能测评通知,按相关要求参加体能测评。
(二)体检
根据报考人员的最终成绩,按职位拟录取人数等额确定体检人员名单,由省、市州考录办按考区组织体检。
参加体检的人员,须提供本人身份证原件、《准考证》和《面试通知书》。
缺少上述证件之一者,不得参加体检。
体检工作必须在省公务员主管部门指定的三甲以上综合性医院进行,按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国人部发〔2005〕1号)、《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国人厅发〔2007〕25号)、《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的通知》(人社部发〔2010〕19号)、《关于进一步做好公务员考试录用体检工作的通知》(人社部发〔2012〕65号)、《关于印发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有关修订内容的通知》(人社部发〔2013〕58号)、《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的通知》(人社部发〔2016〕140号)等体检规定组织实施。
对心率、视力、听力、血压等项目达不到体检合格标准的,应安排当日复检;对边缘性心脏杂音、病理性心电图、病理性杂音、频发早搏(心电图证实)等项目达不到体检合格标准的,应安排当场复检。
考生对非当日、非当场复检的体检项目结果有疑问时,可以在接到体检结论通知之日起7日内,提出复检申请,由省、市州考录办安排考生到另外医院进行复检。
省、市州考录办对体检结论有疑问的,在接到体检结论通知之日起7日内决定是否进行复检。
复检只能进行一次,体检结论以复检结论为准。
复检前,体检医院和省、市州考录办应对复检项目保密。
复检应另选体检医院进行,复检医院应当不低于原体检医院级别。
不具备条件的地区,其体检医院的选择,由省级公务员主管部门和同级卫生行政部门研究确定。
报考人民警察并对身体条件有特殊要求的职位,还要按照《关于印发公务员录用体检特殊标准(试行)的通知》(人社部发〔2010〕82号)的有关规定执行。
《公务员录用体检特殊标准(试行)》中的所有体检项目不进行复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