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18-09-20 05:02作者:李一老师
《公务员回避规定(试行)》第十三条“对拟进入机关的人员和拟调整的人员应当依据本规定严格审查把关,避免形成回避关系。
”
3.报考资格条件中的专业(学科)条件是如何设置的?
由招录机关根据职位工作需要,参考《广西壮族自治区公务员考试专业分类指导目录(2017年版)》所列的专业、学科来设置。
有关专业问题由招录机关负责解释。
4.报考应届硕士、博士研究生(非在职)和报考海监(渔政)船员、乡镇职位的人员,其年龄条件是否一律放宽到40周岁以下?
不一定。
职位的年龄条件由招录机关根据工作需要和有关规定设置,具体年龄条件以招考公告和职位计划的规定为准。
5.2017年毕业的定向生、委培生是否可以报考?
2017年毕业的定向生、委培生原则上不得报考。
如委培或定向单位同意其报考,应当由委培或定向单位出具同意报考证明,并经所在院校同意后方可报考。
6.2015、2016届普通高校毕业生可否以应届毕业生的身份报考?
国家统一招生的2015、2016届普通高校毕业生离校时和在国家规定的2年择业期内未落实工作单位,其户口、档案、组织关系保留在原毕业学校,或保留在各级毕业生就业主管部门(毕业生就业指导服务中心)、各级人才交流服务机构和各级公共就业服务机构的毕业生,可按应届高校毕业生对待。
这里的“落实工作单位”应届毕业生是指毕业后曾经或一直是机关事业单位在职在编人员(含签订了劳动合同的聘用人员),或在国有企业、非公经济组织及社会组织工作且签订了劳动合同,或已自主创业并办理工商注册手续的应届毕业生。
除此以外就是“未落实工作单位”。
7.留学回国人员报考需要提供哪些材料?
留学回国人员报考的,除需提供《招考公告》和《计划表》中规定的材料外,还要出具教育部门的学历认证、我国驻外使领馆的有关证明材料。
学历认证由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负责。
报考人员可登录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网站(http://www.cscse.edu.cn)查询认证的有关要求和程序。
学历认证材料和使领馆开具的有关证明材料等,应按要求在面试前与其他材料一并交招录机关审核。
8.基层工作经历起始时间如何界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