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18-09-20 04:56作者:王新老师
需要进行体能测评的有:公安人民警察、森林公安人民警察、司法人民警察和市交通行政执法总队、忠县交通行政执法大队职位,即有体能测评比例要求的职位。
体能测评按《公安机关录用人民警察体能测评项目和标准(暂行)》(渝人社发〔2011〕103号)、《重庆市录用人民警察体能测评工作实施细则(试行)》(渝人社发〔2012〕81号)执行。
体能测评结束后,不再递补人员进行体能测评。
体能测评合格人员方可进入面试环节。
(四)专业科目考试
市审计局所属财政财务审计、投资审计、计算机审计职位需要进行专业科目考试,考试时间为2017年6月8日。
专业科目考试大纲在“重庆市考试录用公务员信息”栏目下的“招考公告”栏公布。
专业科目考试的人选依据面试比例确定,参加专业科目考试的人员均进入面试。
专业科目考试成绩由市审计局在考试结束后的次日公布。
(五)面试
面试在2017年6月 11日(其中市司法局、市审计局、市地税局所属职位为6月10日-11日)进行,由市公务员局统一组织,各区县人力社保局和市级部门具体实施。
面试工作按照《重庆市公务员录用面试工作实施细则(试行)》(渝人社发〔2009〕151号)等有关规定执行。
面试满分100分,合格分数线为60分(对于招录指标与参加面试人数比例低于1:2的职位,考生面试成绩还应达到其所在面试考官组使用同一面试题本面试的所有人员的平均成绩,方可进入体检)。
其中,公安人民警察基层警务技术岗(法医)职位,市司法局所属司法人民警察职位中有“司法执行及技术类”的专业要求和狱医、所医职位,当其招录指标与参加面试的人数比例低于1:2时,考生面试总成绩应达到70分及以上方可进入体检。
市审计局所属有专业科目考试的职位,其专业科目考试成绩(百分制)占面试总成绩的30%,面试总成绩计算公式为:面试总成绩=面试成绩×70%+专业科目考试成绩×30%;考生总成绩=公共科目笔试总成绩÷2×60%+面试总成绩×40%。
公安机关人民警察执法勤务职位的报考人员的笔试成绩,按照行政职业能力测验、申论、专业科目考试成绩占40%、30%、30%的比例合成,其考生总成绩=(行政职业能力测验成绩×40%+申论成绩×30%+专业科目考试成绩×30%)×60%+面试成绩×4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