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18-09-20 04:52作者:王新老师
(三)公示
省监狱局确定拟录用人员,在四川人事考试网进行公示。
公示内容包括拟录用人员姓名、性别、出生年月、学历、专业、毕业院校(或原工作单位)、准考证号、拟录用职位、考试总成绩、职位排名和监督举报电话。
公示期限为7天。
公示期满后,没有问题反映或有反映但不影响录用的,办理录用手续;对反映有严重问题并查有实据的,不予录用;对反映有严重问题,但一时难以查实或难以否定的,暂缓录用,待查实后再决定是否录用。
六、录用审批及试用期
(一)拟录用人员公示后,由省监狱局审核并汇总申报录用名单,经省司法厅复核后,报省公务员局审批。
批准录用的人员应在规定时间内到招录机关报到。
不按时报到的,取消录用,记入考生诚信档案库。
(二)新录用公务员试用期一年。
试用期满考核合格的正式任职;试用期间有严重违纪违规行为或试用期满考核不合格的,取消录用。
新录用公务员应在试用期内进行初任培训,没有基层工作经历的,招录机关应当安排到基层工作两年。
(三)新录用公务员在招录机关最低服务年限为5年(含试用期),未经所在单位人事主管部门批准不得调离。
七、纪律与监督
本次考录严格按照公务员录用考试的有关规定进行,招录机关设立考录监督小组,并在网上公布监督人员姓名及联系电话,欢迎社会各界监督。
若有弄虚作假等违纪违规行为,一经查实,按《公务员考试录用违纪违规行为处理办法》等规定严肃处理。
咨询电话省监狱局:028-86720457
监督电话省司法厅:028-86517762省监狱局:028-61644279
八、本公告由省委政法委、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省司法厅、省公务员局负责解释。
中共四川省委政法委
四川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四川省司法厅
四川省公务员局
相关事项提示:
1.招考过程中有关调整、补充、提示等事项,由省公务员主管部门或招录机关在四川人事考试网(www.scpta.gov.cn)上公告。
2.请考生在网上报名时最好留下两种联系方式(手机和固定电话),在报名参考特别是资格复审和面试前保持通讯畅通,通讯方式变更后,应主动告知招录机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