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19-06-02 09:46作者:王新老师
2018年12月29日,第十三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务员法(修订草案)》,国家主席习近平颁布第20号主席令,宣布修订后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务员法》自2019年6月1日起实施。
此次新《公务员法》的修订,有很多亮点:
一、
原来的非领导职务为:巡视员、副巡视员、调研员、副调研员、主任科员、副主任科员、科员、办事员。而《新公务员法》的综合管理类公务员职级层次分为四等十二级:一级巡视员、二级巡视员、一级调研员、二级调研员、三级调研员、四级调研员、一级主任科员、二级主任科员、三级主任科员、四级主任科员、一级科员、二级科员。这就说明原来的正科副科级变为现在的一级二级三级四级主任科员,晋升机会增加的同时,晋升难度也降低了很多。
二、
《新公务员法》第九十三条明确规定:工作满三十年的,可以申请提前退休,而且最后也指出,符合国家规定的可以提前退休的其他情形也可以申请提前退休,这种情况一般指的是特殊岗位的公务员,由于其岗位特殊的工作条件,可根据自己的身体情况,国家允许提前退休。
除了以上人员可以提前退休以外,还有哪些人可以提前退休呢?
按照法律规定,部分特殊工种职工、符合特殊条件的职工可以依法提前办理退休。具体有哪些人?
1、法定退休年龄
退休年龄是国家法定的准许就业人员不再继续履行工作职责并终止劳动(聘用或人事)关系、同时开始依法领取养老金的年龄标准。
国家法定的企业职工退休年龄是:男年满60周岁,女工人年满50周岁,女干部年满55周岁。
2、工人提前退休
根据1978年6月国务院颁发的《关于工人退休、退职的暂行办法》和《关于安置老弱病残干部的暂行办法》(国发[1978]104号)规定,下列几种情况可以办理提前退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