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18-09-06 02:15作者:王新老师
由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省财政厅起草的《关于调整机关工作人员基本工资标准的实施意见》《关于调整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基本工资标准的实施意见》《关于增加机关事业单位离休人员离休费的实施意见》已经省政府同意开始实施。公务员、事业单位、机关事业单位离休人员工资都要涨。工资调整从今年7月1日起计。
从今年7月1日起,山西省调整公务员基本工资标准,同时将部分规范津贴补贴纳入基本工资。调整后,职务工资标准由现行的每月510元至5250元,分别提高到每月585元至7835元;级别工资各级别起点标准由现行的每月810元至6135元,分别提高到每月1020元至6496元,其他各级别工资档次标准相应提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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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年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基本工资在工资中的占比,有望进一步提高,从40%增长到45%左右。工资调整涉及两个方面的内容:一是调整工资结构,把津补贴部分再挪到基本工资一点;另外一个就是涨工资。但是,具体涨多少、怎么涨都还没定。”从人社部中国人事科学研究院工资福利研究室一位工作人员处了解到,此次工资调整需要中央统一部署,地方再动,但目前尚未开始部署。而按照2017年财政预算报告测算,整体上今年机关事业单位人员基本工资的上涨幅度将低于10%。而要达到一定水平,未来公务员涨薪显然不会一蹴而就。
公务员工资的构成:
一、基本工资:
1、岗位工资:体现工作人员所聘岗位的职责和要求。分为:专业技术岗位(设13个等级)、管理岗位(设10个等级)和工勤技能岗位(设5个等级),每个岗位等级对应一个工资标准。
2、薪级工资:主要体现工作人员的工作表现和资历。专业技术人员和管理人员设置65个薪级,工人设置40个薪级,每个薪级对应一个工资标准。
二、绩效工资:
主要体现工作人员的实绩和贡献。国家对事业单位绩效工资分配进行总量调控和政策指导。事业单位在核定的绩效工资总量内按照规范的程序和要求,自主分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