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18-12-19 05:40作者:三水老师
主题部分:如果是对违纪违法人员,要进一步记清其个人简历、任职情况和家庭成员及相应的社会关系,根据这些信息为外调提供基础信息可以发现新的案件线索或推断出违法行为发生的前因.
一般来讲,笔录的主题应当包括案件当事人违纪违法行为发生的时间、地点、动机、目的、情节、手段、经过、后果,即我们常说的“七要素”.问话的顺序我认为可分为五步:记录被谈话人与案件相关人员的关系、交往;记录违纪违法行为发生的时间;记录违纪违法行为发生的过程;记录违纪违法行为发生的原因;记录涉案钱物走向.
在谈话结束后要做小结式的总结,“你是否还有什么补充?”“以上笔录是否属实?”“在今天的谈话过程中我们的谈话人员是否对你有逼供、诱供、打骂行为?”“请你核对以上笔录内容,和你说的是否一样,如有误请在上面加以修改并画押,最后如无误请逐页签名、注明日期并画押.
3、对笔录内容的认定:包括谈话对象签字、盖章或画押和注明年月日.谈话结束后,应将笔录交谈话对象核对,对没有阅读能力的人,应向其宣读,谈话对象认为有错误或者漏记的应由谈话对象自己书写补证,确认无误后,谈话对象应在每一页上签字、注明日期、盖章或者画押,在最后一页记录的结尾后另起一行写上“以上笔录共x页,我都看过,与我所谈一致”,签名、注明日期、盖章或者画押.画押要采用右手食指指纹清晰完整地按压下来.如果被谈话人拒绝签名,调查人员应当注明“以上笔录已由被谈话人看过(已向被谈话人宣读),被谈话人因某某原因拒绝签名,谈话人:某某记录人:某某”并注明日期.
二、制作谈话笔录应当注意的问题
1、程序合法.严格按照规定调查取证,必须有两人以上调查人员并向被调查单位或个人出示相关办案证明文件.对一些特殊人群的谈话笔录制作一定要遵守相关程序,如采集未成年人笔录时,一定要有其监护人在场并由监护人在笔录上签字认可等.
2、用词准确.不能在谈话笔录中过多使用模糊用词,如表述时间用“大概”,表述地点用“好像”,表述数字用“大约”,表述事情经过用“基本是这样”,在谈话中涉及的人物,只记名字,却不询问这个人的基本情况.一个笔录记下来,没有一个时间、地点、数字、人物、事情是确切的,这样的笔录是不能作为证据使用的.对谈话对象记不清的事实,笔录中除了如实反映外,还应问清进一步调查核实的方法和途径,如记不清的数字应记明以帐上为准,如有必要,可当即让谈话对象进行指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