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18-09-25 23:23作者:才子老师
(1)党员个人服从党的组织,少数服从多数,下级组织服从上级组织,全党各个组织和全体党员服从党的全国代表大会和中央委员会。
(2)党的各级领导机关,除它们派出的代表机关和在非党组织中的党组外,都由选举产生。
(3)党的最高领导机关,是党的全国代表大会和它所产生的中央委员会。
党的地方各级领导机关,是党的地方各级代表大会和它们所产生的委员会。
党的各级委员会向同级的代表大会负责报告工作。
(4)党的上级组织要经常听取下级组织和党员群众的意见,及时解决他们提出的问题。
党的下级组织既要向上级组织请示和报告工作,又要独立负责地解决自己职责范围内的问题。
上下级组织之间要互通情报、互相支持和互相监督。
(5)党的各级委员会实行集体领导和个人分工负责相结合的制度。
凡属重大问题都要由党的委员会民主讨论,作出决定。
(6)党禁止任何形式的个人崇拜。
要保证党的领导人的活动处于党和人民的监督之下,同时维护一切代表党和人民利益的领导人的威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