选举单位召开党委常委会(工委会议、党组会议),根据考察情况和代表结构要求等,研究提出代表候选人初步人选名单,并在选举单位范围内以适当方式进行公示,进一步征求党组织、党代表和党员的意见。代表候选人初步人选名单确定前,应征求同级纪检机关的意见。对金融机构、企业等方面的初步人选,还应有针对性地听取行政执法、行业监管等有关部门的意见。
4.确定代表候选人预备人选:选举单位召开党的委员会全体会议(工委会议、党组会议),投票确定代表候选人预备人选。代表候选人预备人选可以等额确定,也可以差额确定。
5.会议选举:选举单位召开党代表大会或党代表会议进行选举。可以先采用差额选举办法进行预选,产生候选人名单,然后采用等额选举办法进行正式选举;也可以不经过预选,直接采用差额选举办法进行正式选举。差额选举的比例应多于15%。
党的十九大召开前夕,要由十九大代表资格审查委员会对代表进行资格审查。
问:最后,请您谈谈在十九大代表选举工作的组织领导方面有哪些措施和要求?答:做好十九大代表选举工作,是一项重大而光荣的政治任务。中央要求,各选举单位党组织要切实加强领导,周密安排部署。党委要负起主体责任,主要领导要亲自抓,纪检机关和组织、宣传等职能部门,要各司其职、密切配合,共同做好工作。要严肃政治纪律、组织纪律和选举纪律,坚持教育在先、警示在先、预防在先,组织党员干部认真学习中央关于严肃纪律的各项规定,加强对代表选举工作的监督和违规违纪问题的查处,坚决杜绝拉票贿选等不正之风。要加强思想政治工作和宣传工作,教育引导党员、干部正确对待推荐提名和选举结果,有针对性地做好被推荐提名而没有当选同志的思想工作。要积极开展代表选举工作宣传,注重宣传十九大代表的先进性和广泛的代表性,宣传生产和工作第一线代表的先进模范事迹,宣传代表产生过程中发扬党内民主、走群众路线的新做法新举措,为十九大代表选举工作顺利进行营造良好的舆论环境。
中央强调,各级党组织要以高度的政治责任感和严谨细致的工作作风,认真完成十九大代表选举各项任务,动员广大党员和干部更加紧密地团结在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周围,更加坚定地维护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权威,更加自觉地在思想上政治上行动上同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更加扎实地把党中央的各项决策部署落到实处,万众一心、众志成城,为实现“两个一百年”奋斗目标、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中国梦而不懈努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