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18-09-25 23:07作者:李一老师
为确保实现代表结构比例要求,中央强调,要明确界定党员领导干部、生产和工作第一线党员以及工人、农民和专业技术人员党员的范围。要准确认定人选身份,坚持实事求是,以参加推荐提名时所从事的职业为准,具有多重身份的,按工作性质主次和代表性认定,避免出现身份失真失实,或变换身份规避审核,防止“顶帽子”挤占工人、农民、专业技术人员等生产和工作第一线代表名额。
问:您前面谈到,十九大代表要经各级党组织逐级遴选产生,请问代表产生有哪些程序和环节?
答:充分发扬党内民主,严格代表产生程序,是选好十九大代表、增强代表先进性和广泛代表性的重要保证。《通知》规定,十九大代表的产生,要坚持党的领导与发扬民主有机统一,采取自下而上、上下结合、反复酝酿、逐级遴选的办法进行,并明确了代表产生程序的5个主要环节,具体是:
1.推荐提名。坚持走群众路线,推荐提名从基层开始,所有基层党组织和党员参加。基层党组织根据分配的名额,按照代表的条件和结构要求等,严肃认真推荐人选。基层党委要根据多数党支部和党员的意见,集体研究遴选上报推荐人选。市、县和其他推荐单位要对推荐人选进行研究遴选,召开党委全体会议讨论决定上报的推荐人选。选举单位要召开党委常委会(工委会议、党组会议),确定代表候选人初步人选考察对象名单。
2.组织考察。选举单位要对代表候选人初步人选考察对象进行认真考察,充分听取基层党组织、党代表、党员和群众的意见。实行差额考察和考察预告。严把人选政治关,着重了解严守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牢固树立“四个意识”,对党忠诚,坚决同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坚定不移维护党中央权威、维护党的团结和集中统一领导等方面的情况。严把人选廉洁关,认真落实“四必”要求,即所有考察对象的档案材料必审,纪检机关的意见必听,违纪违法线索具体、具有可查性的信访举报必查,考察对象是党员领导干部的个人有关事项报告必核,坚决防止“带病提名”。
3.确定代表候选人初步人选名单。选举单位召开党委常委会(工委会议、党组会议),根据考察情况和代表结构要求等,研究提出代表候选人初步人选名单,并在选举单位范围内以适当方式进行公示,进一步征求党组织、党代表和党员的意见。代表候选人初步人选名单确定前,应征求同级纪检机关的意见。对金融机构、企业等方面的初步人选,还应有针对性地听取行政执法、行业监管等有关部门的意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