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18-09-14 03:18作者:三水老师
1房产档案查询业务办理地点
1.建设路与百花路房地产大厦十一楼档案馆查询窗口。
2.郑东新区CBD商务外环与东五街交叉口房屋交易和登记办事大厅查询窗口。
3.南阳路与北三环西南角清华园商务楼的北区房屋服务大厅查询窗口。
2申请查询房屋登记信息和房产档案的办理条件
1.申请开具房屋登记信息证明,需本人携带二代身份证原件,到信息查询窗口现场办理。
2.查询房屋登记原始资料需符合以下规定:
(1)个人查询房产,需产权人本人到场,提供本人身份证原件;
(2)继承房产查询需提供产权人的”死亡证明”原件及查询人的身份证原件;
(3)委托查询需提交经公证处公证的委托书原件及受托人的身份证原件;
(4)单位房产查询需提交被查询单位的介绍信或委托书原件及查询人的身份证原件。
3.公、检、法、纪检等部门查询需提交单位介绍信及工作证。
4.律师查询需提交律师证、律师所介绍信、立案证明、与当事人签订的委托
代理合同(均需提供原件)。
5.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予查询:
(1)单位和个人不提交合法身份证明的;
(2)查询人要求查询其他房屋权利人的家庭地址、身份证号、手机及住宅电话号码、交易价格、评估价格的;
(3)查询人不能准确确认房屋权利人或房屋坐落的。
3办理程序
受理→查档→复印或出具证明
4办理时限
证件有效、材料齐全的,即时办理;批量查询实行预约制。
咨询电话:96555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