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18-12-11 17:03作者:王华老师
5.吃拿卡要、贪图小利。一些手中有审批权、执法权的干部,或有意拖延迫使别人来“公关”,或是滥用自由裁量权来收受好处。去年,我们查处的县工商局干部帅某索拿卡要案就很典型,他在办理某公司涉嫌虚假广告案件过程中,接受当事人吃请并收受礼品后,将原本的企业罚款改成了企业赞助。
6.推诿扯皮、讨价还价。有的干部“惰性”重,虽然不贪不占、不索拿卡要,但也不肯主动办事,不肯主动认领责任,涉及多个单位负责的事项,有互相推诿、踢皮球的现象出现。比如城市管理中的控违拆违工作,国土、规划、城管以及乡镇和社区都应各负其责、齐抓共管,前几年我县这块工作中就存在单位配合不默契、部门履职不到位、互相埋怨指责等问题,工作效果不理想,经过县委政府大力整顿才有改观。还有一些有主管部门为主负责,但需要其他职能部门予以支持、配合的工作,现实中也常常出现因支持、配合“不够给力”而问题较多、效果不佳的情况。
7.玩忽职守、工作消极。有的干部“心”不在工作上,欠缺大局意识、责任意识,不履行或者不认真履行工作职责。如去年我们查处的县畜牧水产局龙阳检疫站工作不作为案,该局工作人员未按要求对进出市场的生猪进行严格检疫,导致部分病死猪被违法交易、屠宰、进入市场,对食品安全造成巨大隐患,2名工作人员及1名分管领导受到行政记过处分。还有的干部收受别人好处,对违法行为放纵不管,致使公共财产、群众利益受到严重损失。2013年,我们查办了县安监局一名副局长收受贿赂、玩忽职守造成重大安全生产事故的案件,并追究了他的刑事责任。
8.回避矛盾、充当“好人”。有的干部是怕事、怕人、怕媒体的“三怕干部”。一是“怕事”,事业心不强,遇到问题喜欢绕着走,遇到困难不敢较真碰硬,主动为组织分忧的少,推脱责任的时候多,搞选择性办事,容易办的就办,不容易办的能拖则拖;二是“怕人”,有的干部在遇到人情关系与组织原则相矛盾的时候,怕触及别人利益,不坚持原则,瞻前顾后,怕讲真话,怕丢选票,怕影响关系,怕惹火烧身;三是“怕媒体”,有的干部工作只求“过得去”,工作中喜欢听安排、等指示,不敢闯、不敢干、不敢管、不敢创新,生怕惹出事情被媒体曝光。
9.能力不足、效率低下。有的干部对本职工作不熟、情况不明、业务不精,平时又不注重学习积累,在工作上缺乏理解力、执行力、创造力,碌碌无为,难以适应岗位要求。有时对一些突发性、群体性事件没有应对之策,一出事就手忙脚乱、处处被动。有的单位干部工作效率不高、执行力不强,影响了发展。还有的干部能力不大、官威大,不清楚自己几斤几两,超越权限、违反规定程序和有关要求进行决策,瞎指挥、乱拍板,最后自己驾驭不了,导致公共资源浪费、群众利益受损。比如蒋家嘴镇康家塘村原村支书张某,在任期内不切实际的强上工程,结果几年时间村级债务增长三百多万元,工程款没有着落,造成了不稳定问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