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18-12-07 21:01作者:李天扬老师
按照市委《关于做好省委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落实情况专项督查组来兰督查准备工作的通知》要求,市城投公司党委对今年以来贯彻落实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和监督责任情况组织开展了自查,现将有关情况报告如下:
一、自查活动取得的成果
(一)组织开展“两个责任”专题学习活动
公司党委通过集中学习和个人自学的方式,认真组织领导班子成员、中层干部、基层单位党政负责人学习了习近平总书记6月30日在中共中央政治局第十六次集体学习时的讲话,王三运同志在兰州调研检查工作时的讲话精神,学习了省、市委十二届八次全委(扩大)会议精神,重点对会上通过的《中共兰州市委关于落实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的实施办法》进行了研读。公司于8月6日和9月11日分别召开专题党委中心组学习(扩大)会议,集体学习了中共甘肃省委《关于落实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的意见》(甘发[2014]14号)文件精神和甘肃日报刊登的《着力构建“3783”主体责任体系》文章。同时,公司纪委办公室搜集整理了中国纪检监察网、市监察局网站等媒体上《紧紧抓住推进党风廉政建设的“牛鼻子”》、《主体责任缺位根子在党的观念淡漠》、《权利就是责任责任就要担当》等文章,印发给班子成员要求做好学习笔记并亲自撰写学习心得体会。通过学习,使领导干部充分领会到党委主体责任和纪委监督责任的实质要求,形成了“两个责任”意识,强化落实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的自觉性、主动性。大家表示要以更大的决心、更加完善的举措全面贯彻落实市委决策部署,努力完成各项目标任务。
(二)研究制定有城投特色的主体责任实施细则
公司纪委办公室根据兰州市委印发的《关于落实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的实施办法》的通知(兰发〔2014〕19号)精神,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定了《市城投公司关于落实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的实施细则》,(上报市纪委审核通过后印发执行)。《细则》对党委的主体责任、纪委的监督责任、考核评价、责任追究等分别进行明确规定,细化了党委的集体领导责任、主要负责人的第一责任、班子其他成员职责范围内的领导责任、纪委的监督责任,特别是对落实主体责任的检查考核办法和评分标准进行了细化,建立了完善统一领导、分工负责、相互协调、齐抓共管的城投公司领导体制,形成了加快构建党委积极负责、主要负责人自觉尽责、班子成员主动担责的工作机制。同时,今年8月公司为了落实中央纪委“三转”工作精神,更好的贯彻落实市纪委关于加强纪检监察工作的安排部署,专门成立了纪委办公室,督促检查公司系统落实惩治和预防腐败工作任务,指导公司系统纪检监察工作,对违反党风政风类问题进行调查处理,强化公司党风廉政建设工作力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