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18-12-02 16:34作者:王华老师
二是强化“两权”监督,推进源头治腐工作。认真落实廉政谈话制度和离岗审计等制度。规范干部述职、述廉工作,定期对有关责任人进行任期廉政谈话,结合每年党风廉政民主测评工作对相关责任人进行一次全面的廉政谈话。围绕“两权”运行中问题的多发环节和部位,加强对《廉政准则》的监督检查,特别是对“人、财、物”等重点部位的监督,防止以权谋私、贪污腐败等问题发生。要紧紧围绕税收政策执行、管征预警措施落实、定额核定调整、减免税审批管理、稽查处理处罚、纳税评估、土地使用税、房产税、办理停歇业等开展税收执法监察,及时发现倾向性问题和严重违法违纪行为的苗头,责任到人,抓好整改,防止和减少违法违纪问题的发生。
三是完善政务公开,严格规范从税行为。要求各责任单位组织好本单位应公开的事项在规定的时限内公开,对关键环节、重点部门、热点问题等以及系统内外普遍关心和涉及纳税人利益的敏感事项等要进行全面公开。继续开展“纳税服务提醒短信”等互动服务,搭建地税短信服务网,实现为纳税人免费提供法律政策咨询等多种涉税功能,拓展政务公开的内容和深度。
四是深化行风建设,不断优化系统服务形象。要立足阳光透明,深化政风行风长效机制建设,营造良好的税收软环境。大力推行多元化申报纳税方式,搭建地税短信服务网,实现为纳税人免费提供法律政策咨询等多种涉税功能,要继续开展走访纳税人、“民主评议测评到税管员个人”等活动,定期向纳税人开展问卷调查,就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