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18-09-03 02:12作者:李一老师
保留与用人单位的劳动关系,由用人单位安排适当工作;难以安排工作的,由用人单位按月发给伤残津贴。
2017年吉林省工伤赔偿标准【完整版】
(一)医疗费
(二)住院伙食补助费 每人每日23.39元
(三)交通费、食宿费
(四)康复治疗费、辅助器具费
(五)停工留薪 停工留薪期一般不超过12个月,伤情严重或者情况特殊,经设区的市级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确认,可以适当延长,但延长不得超过12个月。
(六)护理费评残前护理费:统筹地区上年度在岗职工平均工资1人标准支付
评残后的护理费:生活完全不能自理:长春职工月平均工资×50%;大部分不能自理:长春职工月平均工资×40%;部分不能自理:长春职工月平均工资×30%。
(七)一至十级及工亡伤残待遇
一次性伤残 补助金 | 伤残津贴 (按月支付) | 一次性医疗 补助金 | 一次性伤残 就业补助 | 总计 | |
一级 | 27个月本人工资 | 90%本人工资 | |||
二级 | 25个月本人工资 | 85%本人工资 | |||
三级 | 23个月本人工资 | 80%本人工资 | |||
四级 | 21个月本人工资 | 75%本人工资 | |||
五级 | 18个月本人工资 | 70%本人工资 | 18个月本人工资 | 16个月本人工资 | 52 |
六级 | 16个月本人工资 | 60%本人工资 | 16个月本人工资 | 14个月本人工资 | 46 |
七级 | 13个月本人工资 | 13个月本人工资 | 11个月本人工资 | 37 | |
八级 | 11个月本人工资 | 11个月本人工资 | 9个月本人工资 | 31 | |
九级 | 9个月本人工资 | 9个月本人工资 | 7个月本人工资 | 25 | |
十级 | 7个月本人工资 | 7个月本人工资 | 5个月本人工资 | 19 | |
工亡 | 丧葬补助金:6个月的统筹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长春市(2015)5086.58元×6=30519.48元 | ||||
供养亲属抚恤金:按职工本人工资的一定比例发给由工亡职工生前提供主要生活来源、无劳动能力的亲属。配偶每月40%,其他亲属每人每月30%,孤寡老人或者孤儿每人每月在上述标准的基础上增加10%。核定的各供养亲属的抚恤金之和不应高于因工死亡职工生前的工资。 | |||||
一次性工亡补助金:上年度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的20倍。2015全国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31195元)的20倍,一次性工亡补助金:31195元×20=623900元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