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18-08-17 16:42作者:李天扬老师
项目类别:行政确认
法定依据:《工伤保险条例》
申请条件:符合《工伤保险条例》第十四条、十五条
数量限制:无
办事流程:提交材料→审核材料→受理→形成是否认定意见→送达
申报材料:
(一)工伤认定申请表;
(二)与用人单位存在劳动关系(包括事实劳动关系)的证明材料;
(三)医疗诊断证明或者职业病诊断证明书(或者职业病诊断鉴定书);
(四)其他所需材料。
业务办理时间:随时受理
法定时限:60日
办理地点:金保大厦3楼
承诺时限:60日
联系电话:0438--6971034
收费标准:免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