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18-08-15 14:13作者:才子老师
工伤保险详细内容17、工伤职工与用人单位发生工伤待遇方面的争议如何处理?
工伤职工与用人单位发生工伤待遇方面的争议,可以按照劳动争议的有关规定向劳动仲裁部门申诉。
工伤保险详细内容18、用人单位使用童工造成伤害的如何处理?
用人单位不得使用童工。如造成伤害,应由用人单位向童工或者童工的直系亲属给予一次性赔偿,赔偿标准不得低于〈〈条例〉〉规定的工伤保险待遇。
工伤保险详细内容19、《条例》规定工伤职工与用人单位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时,可以享受哪些工伤保险待遇?
职工因工致残被鉴定为七级至十级伤残的,劳动合同期满终止,或者职工本人提出解除劳动合同的,由用人单位支付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和伤残就业补助金。
工伤保险详细内容20、职工因工致残被鉴定为一级至四级伤残的能否一次性领取全部工伤保险待遇?
为了保证伤残达到一级至四级工伤职工的合法权益,伤残为一级至四级的工伤职工,不能一次性领取全部工伤保险待遇。只能按月领取工伤保险定期待遇。
工伤保险详细内容21、什么是工伤认定申请时限?
所谓时限,指对法定义务人在一定时间内履行义务的要求,如果法定义务人没有在法定规定的时间内履行义务,就要承担相应的责任。〈〈条例〉〉规定职工发生事故伤害或确诊为职业病,用人单位应自事故伤害发生之日或者由省级卫生部门指定的职业病诊断机构确诊为职业病之日起30天内,向劳动保障行政部门提出工伤认定申请,是用人单位申请认定工伤的时限。
工伤保险详细内容22、什么是工伤认定时效?
所谓时效,指权利人在法定期间内不行使权利,丧失请求执法机关依法定程序强制义务人履行义务权利。在我国现行民事法律制度中,规定对身体受到伤害,要求赔偿的诉讼时效为一年,参照民法的规定,〈〈条例〉〉规定申请认定工伤的时效为一年,即工伤职工或其直系亲属,工会组织在事故伤害发生之日或职业病确诊之日起一年内,可以直接向劳动保障行政部门提出工伤认定申请。
工伤保险详细内容23、什么是职业病的分类和目录?
(1)由于职业病危害因素的种类很多,导致职业病的范围很广,不可能把所有的职业病都纳入工伤保险的范围。根据我国的经济发展水平,并参考国际通行做法,当务之急是严格控制对劳动者身体危害大的几种职业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