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18-08-10 15:13作者:王华老师
3.在上下班途中,受到非本人主要责任的交通事故或者城市轨道交通、客运轮渡、火车事故伤害的,提交有关部门所作的法律文书或者人民法院的生效裁决
4.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岗位突发疾病死亡的,提交医疗卫生机构所作的疾病死亡证明书;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岗位突发疾病,48小时内经抢救无效死亡的,提交医疗卫生机构所作的抢救记录和疾病死亡证明书
5.在抢险救灾等维护国家利益、公共利益活动中受到伤害的,提交有关部门所作的证明材料
6.职工原在军队服役,因战、因公负伤致残,到用人单位后旧伤复发的,需提交革命伤残军人证和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所作的旧伤复发确认证明书
注:用人单位注册地与生产经营地不在同一统筹地区的,职工工伤认定由参加工伤保险地的社会保险行政部门负责;用人单位未给职工参加工伤保险的,职工工伤认定由生产经营地的社会保险行政部门负责。
办理流程
1.申请人向社会保险部门提交资料
2.社会保险行政部门工作人员接到工伤认定申请材料,应及时审核,符合受理条件的应当受理
3.对申请材料不完整的,应当将需要补正的材料一次性书面告知申请人
办理时间及地点
办理地点
马鞍山市社会保险费征缴管理中心
地址:湖南东路900号
马鞍山当涂县社会保险事业管理所
地址:当涂县姑敦镇提署中路115号
马鞍山市含山县社会保险费征缴管理中心
地址:含山县环峰南路28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