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18-08-27 11:09作者:李一老师
2.医院出具的死亡证明;
3.工亡职工所在单位提出工亡职工拟供养亲属的书面申请;
4.户口所在地公安机关出具的工亡职工与其拟供养亲属的关系证明资料(户籍证明资料);
5.拟供养亲属户口簿及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6.单位对公账户(含开户名、开户行名称);
7.社保经办机构要求提供的其他证件和资料。
单位申请→提交资料→工伤生育保险科审核→分管局领导复核→按规定拨付待遇。
办理时限:符合条件且提供的资料齐全,即时受理。自受理之日起,15个工作日内办结。
办理费用:不收费
三亚各区县市的社会保障部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