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18-08-13 11:27作者:三水老师
8、被供养人户口本原件及复印件;
9、被供养人的供养关系证明材料;
10、被供养人1寸相片1张。
(1)工伤申请:用人单位应当在职工发生事故伤害或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后的第一个工作日,通知统筹地区社会保险行政部门和参保的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并在30日内向统筹地区社会保险行政部门提出工伤认定申请并提交上述材料。
(2)工伤报销:用人单位应在医疗终结后30日内,持工伤职工《工伤认定书》及有关资料,到所属社会保险管理局(分局)失业工伤生育待遇核发科(股)申报工伤保险待遇。
办理时限:
每月10日前受理的工伤保险待遇业务当月办理,用人单位20日后可到所属社保经办机构待遇核发科(股)领取工伤保险待遇支付清单。月底款项到达申报单位帐户。
办理费用:不收费
湛江各区县市的社会保障部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