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18-06-30 23:11作者:李一老师
北京市人社局、市财政局联合发布通知,调整北京工伤保险费率,基准费率由原来的0.5%至2%调整为0.2%至1.9%。同时,工伤保险行业类别,也按工作风险程度,由原来的划分为3类细化到8类。新的费率于2016年7月1日起实施。
工伤保险基准费率细化为八类
目前,本市各行业用人单位按工伤风险程度划分为三个类别,分别执行0.5%、1%、2%左右的行业差别基准费率。调整后,全市各行业用人单位的工伤保险费率将细化为八类,风险程度由低到高。
一类至八类对应的工伤保险行业基准费率,分别按用人单位职工工资总额的不同比例执行,从0.2%到1.9%。
比如,过去同属于第3档的石油加工、煤炭开采和洗选业,老的基准费率都是2%。细化后,石油加工列入第7档,费率为1.6%;煤炭开采和洗选业列入第8档,费率为1.9%。
市人社局相关处室负责人介绍,调整细化后,实现了工伤保险费率的“总体降低”,最低行业基准费率由0.5%降至0.2%,最高行业基准费率由2%降至1.9%。而细化了行业工伤风险类别,也使工伤保险费收缴工作更加科学合理。
调整后费率更高的按现在费率执行
市人社局介绍,工伤保险费率水平将整体下降,但部分高危行业费率或将上升。为了不给参保单位增加负担,本市在调整及确定各缴费单位的新费率时,将按照“费率就低”的原则执行。
“也就是说,如果调整后的缴费费率低于现在的缴费费率,就按照调整后的缴费费率执行;如果调整后缴费费率高于现缴费费率的,仍按照现在的缴费费率执行。工伤费率调整后,本市工伤职工享受的待遇保持不变,仍保持原有水平。”这位负责人表示。
据悉,考虑到新旧行业工伤风险分类比对和工伤保险信息系统升级改造等因素的影响,此次费率调整将于今年7月1日前完成。7月1日后,将按照新的缴费费率测算,从去年10月1日起到今年7月1日前多缴纳的工伤保险费,将用来抵充以后要缴纳的工伤保险费用。
■追访
将根据单位生产环境等制定浮动费率
根据新规定,在新的费率政策正式实施一至三年内,北京市将对工伤保险基金收支情况进行监测和分析,按照“以支定收、收支平衡”的原则,制定本市工伤保险费率浮动管理办法,并确定每个行业内的费率档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