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18-06-07 18:09作者:三水老师
建筑业是一个高工伤风险行业。建筑行业涉及量大面广,多种用工,尤其是临时工、农民工,当他们发生工伤时如何维权?
记者昨天从烟台市住建局获悉,烟台市人社局、住建局、安监局、总工会等已启动“同舟计划”———建筑业工伤保险专项扩面行动方案,全面推进烟台建筑业参加工伤保险工作。
根据2015年统计数据显示,全市共有1694家建筑业企业、31692名从业人员、1180个工程项目。建筑行业人员具有流动性强、用工形式灵活、周期短等特点,如果简单按照传统工伤保险法的要求,显然不现实。
保障建筑工人享受工伤待遇的前提,是要保证每一位建筑工人特别是建筑农民工都在工伤保险覆盖范围内。如何实现“全覆盖”?
记者了解到,烟台建筑施工企业参加工伤保险参保政策为:建筑施工企业相对固定的职工,按用人单位参加工伤保险;不能按用人单位参保的、建筑项目适用的建筑业所有职工(包括总承包单位和依法分包的专业承包单位、劳务分包单位使用的农民工,但不包括已按用人单位参加工伤保险的职工),按照建筑项目在项目所在地参保。
本次方案中,首次提出“按项目参保”,如果将这个政策落实到位,许多问题就会迎刃而解。
烟台按建筑项目为单位参加工伤保险费用的计算公式为:工伤保险费=项目工程总造价×定额人工费占工程总造价的比例×建筑行业工伤保险基准费率,其中定额人工费占工程总造价的比例为25%。
谈起目前的进展,市住建局相关工作人员介绍,日前,烟台建筑业参加工伤保险收费工作已正式启动,应按项目参保的建筑单位在办理施工许可手续时,应当提交建设项目工伤保险参保证明,作为保证工程安全施工的具体措施之一。
同时,安全施工措施未落实或取得安全生产许可证后不按规定缴纳工伤保险费的建筑施工企业,由住房城乡建设行政主管部门依法暂扣或吊销其安全生产许可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