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18-12-11 21:58作者:李一老师
此外,我市部分工伤保险待遇将在此次调整后有所提高。根据《关于贯彻落实国务院修改后〈工伤保险条例〉若干问题的通知》规定,2015年10月1日后因工伤住院治疗的工伤职工,在温州市范围内住院治疗伙食补助费标准由原每天15元(定额包干)调整为每天20元(定额包干),到温州市范围外治疗期间伙食补助费仍为每天25元(定额包干)不变。
市人力社保局提醒广大市民,职工发生事故伤害或者按照职业病防治法规定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所在单位应当自事故伤害发生之日或者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之日起30日内,向统筹地区社会保险行政部门提出工伤认定申请。用人单位未按规定提出工伤认定申请的,工伤职工或者其近亲属、工会组织在事故伤害发生之日或者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之日起1年内,可以直接向用人单位所在地统筹地区社会保险行政部门提出工伤认定申请。
但要注意的是,工伤认定的时效,最长不超过1年。工伤职工,不要因一时的疏忽而丧失了申请工伤认定的权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