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18-12-09 10:50作者:才子老师
四、费率调整的执行时间
本次费率调整从2015年10月1日起执行。2015年10月1日至本文下发期间,用人单位已按原费率标准核定缴纳的工伤保险费超过按本次费率调整后标准应缴工伤保险费部分,在本次费率调整后的工伤保险费核定中扣减。
五、有关要求
调整工伤保险费率政策,是适应经济发展新常态,减轻用人单位负担的重要举措。各地要高度重视工伤保险费率调整工作,切实加强组织领导,采取有效措施,认真组织实施。要结合当地工伤保险基金运行情况,精准测算,合理确定用人单位工伤风险类别和费率标准。要加大工伤保险扩面征缴力度,强化基金管理,确保工伤保险基金平稳运行。各地在工伤保险费率调整工作中遇到的问题请及时报当地政府和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财政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