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18-08-16 11:33作者:王新老师
【补充说明】
1、五级至十级工伤职工自愿与用人单位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关系,距法定退休年龄超过5年(含5年)的,应当按照《办法》的规定支付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和伤残就业补助金;不足5年的,每减少一年扣除20%,但最高扣除额不得超过全额的90%。
2、工伤职工达到退休年龄或者办理退休手续的,不享受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和伤残就业补助金。
娄底市工伤死亡赔偿标准
工伤死亡如何处理?如何赔偿?
职工因工意外死亡的,工伤保险基金应给予其亲属发放丧葬补助金、供养亲属抚恤金和一次性工亡补助金。
一次性工亡补助金标准
1、因工死亡的,为54个月统筹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
2、视同工伤死亡的为48个月统筹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
3、因工死亡或者视同工伤死亡职工被授予革命烈士称号,为60个月统筹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
丧葬补助金:6个月的统筹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
供养亲属抚恤金:配偶每月40%,其他亲属每人每月30%,孤寡老人/孤儿每人每月在上述标准的基础上增加10%。(核定的各供养亲属的抚恤金之和不应高于因工死亡职工生前的工资。)
职工失踪并下落不明的工伤赔偿标准
1、从事故发生当月3个月内由用人单位照发工资,从第4个月起停发工资,由工伤保险基金向其供养亲属按月支付供养亲属抚恤金。
2、生活有困难的,可以预支一次性工亡补助金50%。4个月后,如该职工重新出现,供养亲属按月领取的供养亲属抚恤金、预支一次性工亡补助金退回经办机构。
工伤问题解答
目前娄底工伤死亡赔偿项目包括哪些,一次性工亡补助金有多少?
答:目前娄底工伤死亡赔偿包括一次性工亡补助金、丧葬补助金、供养亲属抚恤金。一次性工亡补助金发放金额需视情况而定:
1、因工死亡的,为54个月统筹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
2、视同工伤死亡的为48个月统筹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
3、因工死亡或者视同工伤死亡职工被授予革命烈士称号,为60个月统筹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