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18-08-02 09:03作者:王华老师
4、认定申请
社会保险行政部门对受理的事实清楚、权利义务明确的工伤认定申请,应当自受理工伤认定申请之日起十五日内作出工伤认定的决定。
办理时间及地点
办理时间
用人单位自事故伤害发生之日或者被鉴定职业病之日起30日内。
办理地点
珠海市社会保险基金管理中心
地址:红山路245号
珠海市社会保险基金管理中心斗门办事处
地址:江湾二路15号
珠海市社会保险基金管理中心三灶保险所
地址:272省道三灶科技工业园管理委员会附近
珠海市社会保险基金管理中心拱北办事窗口
地址:迎宾南路2037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