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18-07-21 09:38作者:李天扬老师
2、每月12日前(含12日)申报的,在当月结算期内处理,12日后申报的,在次月结算期内予以处理。
缴费比例
缴费比例:
一类行业0.5%
二类行业0.8%
三类行业1.2%
基准费率可根据工伤保险基金的运行情况适时调整。
社会团体、民办非企业单位、基金会统一为0.2%
缴费基数
缴费基数:上一年度浙江省平均工资60%-300%核定
按照2013年浙江省平均工资为44513元,则缴费基数为:26707.8——133539元
二、费用: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