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18-06-07 12:04作者:李天扬老师
用工不规范仍是工伤维权难点
有专家指出,依照安全生产法和《工伤保险条例》的相关规定,因安全生产事故所造成的工伤,用人单位应在第一时间通知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调查事故现场,并在一个月内为工伤员工申报工伤。
“但相关规定却没有说用人单位没有在一个月内为员工申报工伤会承担什么样的惩罚。”他说,虽然《意见》提到了维权民工在自己申报工伤期间,发生的工伤待遇等有关费用由用人单位承担,但这条规定过于软化与模糊,对“工伤拒赔”的涉事单位不具备约束力。
“建筑领域农民工工伤维权难,最根本还是用工不规范的问题。”北京大学社会学系副教授卢晖临说,“要想治本,关键是要解决这一问题。”
专家建议将“工伤拒赔”纳入刑法范畴
如何为建筑业工人真正织起“防护网”,多位专家和基层工人表示,要多角度落实工伤保险,强化各项工伤维权制度的执行力度。
首先,应通过多种措施确保工伤参保覆盖率提升。记者了解到,目前,各地往往采取项目参保、商业投保等措施“补位”,比如要求项目在拿到施工许可证之前按工程报价的一定比例参加工伤保险,为该项目的建筑工人“捆绑”参保等。
同时,行在人间文化发展中心负责人李大君等提出,应研究完善相关制度,将按项目依法参加工伤保险作为颁发施工许可证的前置条件;在工伤认定上落实“举证倒置”,只要用人单位拿不出工人非在本单位遭受工伤的证据,就采信工伤事实,缩短工伤认定期限;提高违法成本,对建筑企业违法用工、不依法参保等行为进行严厉处罚,建议如“恶意欠薪”一样,将“工伤拒赔”纳入刑法范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