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18-11-28 08:55作者:三水老师
环卫工生死状,超龄员工权益谁保障
【无论是健康承诺书,还是看起来比健康承诺书更冷血的生死状,都不能作为免责金牌。而因超过年龄不能办理工伤保险,也不能作为逃避责任,签订违法协议的理由。】
近日,兰州市城关区环卫部门要求超过退休年龄的环卫工签订一份所谓生死承诺书,承诺工作期间产生的一切人身损害都由本人承担。而到昨天为止,当地相关部门叫停了与保洁员签订的承诺书。相关官员在回应时,也称自己有苦衷,因为超龄环卫工无法办理工伤保险。
看似能够推卸责任的生死承诺书,实际上经不起情理和法理的双重推敲。就算环卫工超过年龄,不被覆盖在工伤保险条例的保护之下,但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公布的《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十一条,雇员在从事雇佣活动中遭受人身损害,雇主应当承担赔偿责任。对员工的健康,雇主有无法推脱的法定责任。就算签了生死承诺书,也会因其与相关法规冲突而不具备任何效力。
值得注意的是,环卫队之前还要求环卫工们签过一份健康承诺书,大致内容是凡患有心脏病等六种大病的环卫工人,工作中发生意外之后均与环卫局无关。由此看来,生死承诺书原来是健康承诺书的升级版。应看到,无论是健康承诺书,还是看起来比健康承诺书更冷血的生死状,并不能作为免责金牌,将责任推给环卫工个人。而因超过年龄不能办理工伤保险,也不能是相关部门的苦衷,更不能作为逃避责任,签订违法协议的理由。
应看到,现在像这样超过退休年龄的超龄劳动者,超龄返聘人员不在少数的情况下,这样的生死承诺书也许别的地方也有。而超龄劳动者在劳动市场上往往处于弱势一方,例如此案中的超龄环卫工,他们大部分都来自低收入家庭,失去了这份工作就等于没有了经济来源。在这种情况下,他们几乎失去了公平议价能力,对于生死承诺书或者健康c承诺书也只有接受的份儿。
超龄劳动者的权益应该如何得到保障,已经成为一个现实性的问题。虽然劳动法并没有明确规定超龄人员不能继续就业,但相关法律对他们所应该享有的各项权利的规定确实是相对模糊的,这也正是生死承诺书这类荒诞剧诞生的根源。而对此事的解决,将高龄环卫工清退难免有落井下石之嫌,从法律层面保障这部分群体的权益,让他们也享受作为合法劳动者所能享受的公平和尊严,才是最重要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