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18-11-28 08:55作者:王新老师
淄博公布48家工伤保险定点医院 违规将取消资格
淄博市举行工伤保险医疗服务协议签定仪式暨工伤保险医疗管理业务培训会,会议公布了全市工伤保险定点医院名单,共计48家,市、区县经办机构分别与工伤定点医院签订了工伤保险医疗服务协议。
据了解,按照医院所属区域,定点医院包括:市直:淄博市中心医院(包括北院区)、淄博市第一医院、淄博市中西医结合医院、淄博市中医医院、淄博市第四人民医院、淄博市第七人民医院、淄博市职业病防治院、中国人民解放军第一四八医院、齐鲁石化医院集团中心医院、淄博矿业集团有限责任公司中心医院、山东铝业公司医院、淄博化建医院、淄博万杰肿瘤医院;张店区:张店区人民医院、张店区中医院、张店区第二人民医院、淄博第二棉纺织厂职工医院、淄博昌国医院、淄博大众医院;淄川区:淄川区医院、淄川区中医院、淄博延强医院、山东东泰矿业公司医院;博山区:博山区医院、博山区中医院、博山区北博山中心卫生院;周村区:周村区人民医院、周村区第二人民医院;临淄区:临淄区人民医院、临淄区中医医院、临淄区妇幼保健院、临淄南金医院;桓台县:桓台县人民医院、桓台县中医院、桓台县妇幼保健院、淄博圣洁医院、淄博少海医院、桓台县骨伤医院、桓台县起凤整骨医院、桓台县唐山镇卫生院、桓台县起凤镇中心卫生院、桓台县田庄镇中心卫生院、桓台县马桥镇中心卫生院;高青县:高青县人民医院、高青县中医医院;沂源县:沂源县人民医院、沂源县中医医院;高新区:淄博高新(田氏)骨伤医院。
会上,市、区县经办机构分别与工伤定点医院签订了工伤保险医疗服务协议;会议的另一个重要内容是采取以会代训的方式,部署启动了全市工伤保险医疗康复联网直接结算工作,并进行工伤保险医疗管理业务培训。会议强调,定点医院要严格按照工伤保险药品目录、诊疗目录、住院服务标准及省市物价等部门文件要求,建立健全工伤医疗管理制度,认真做好医护人员的培训工作,把好入院关、治疗关、出院关,确保工伤保险基金用的合理合规;社会保险经办机构要加强对定点医院的工作指导和监督管理,特别是启动联网直接结算后,各项管理措施要及时跟进,一定要确保工伤保险基金不流失。对服务不到位、发生严重违规事件的定点医院,要及时终止服务协议,并由人社行政部门取消定点资格。
目前我市参保职工93万人,工伤人员伤残津贴、生活护理费、供养亲属抚恤金三项定期待遇月人均分别已达到2400元、1493元、908元,工伤保险待遇逐年提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