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18-11-28 08:50作者:王华老师
律师:按照今年9月1日正式实施的《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工伤保险行政案件若干问题的规定》,你的情况可算工伤。规定明确,在合理时间内往返于工作地与配偶、父母、子女居住地的合理路线的上下班途中,可算工伤。从你的情况看,你下班的途中去看望父母而出事,符合这条规定所定的情节。
受派出差被抢 为保护文件受伤
小泰(化名)受公司指派,到外地出差,路上被抢,为了保护公司的重要文件,他被劫匪刺伤。他想问,这是算意外,还是算工伤呢?
小泰是一家企业的业务经理,经常因工作的事情到全国各地。前段时间,他再次出差到外省,随身携带了一些与客户谈判的重要文件。有一天,他与客户约在该客户的办公室商谈合作事宜。当日上午,他背着挎包,从酒店出来,在走向客户的途中,遭遇劫匪。劫匪要抢他的包,他为了保护公司的重要文件,与劫匪搏斗的过程中不幸被刺伤。劫匪看他受伤了,才逃之夭夭,小泰被送到医院治疗。但时至今日,劫匪仍未归案。他向律师请教,他的情况算意外,还是算工伤,能否要求公司予以工伤待遇呢?
律师:《工伤保险条例》第十四条第五款规定,因工外出期间,由于工作原因受到伤害或者发生事故下落不明的,可认定为工伤。你是受公司指派出差的,且是为了保护公司的财产(重要文件)而被劫匪刺伤的,因此你的情况属于工伤。公司应当按照工伤的标准来保护你的合法权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