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18-11-28 08:45作者:才子老师
被挂靠单位 个人挂靠其他单位对外经营,其聘用的人员因工伤亡的,被挂靠单位为承担工伤保险责任的单位。
权威解读 下班顺路买菜
属于合理路线
对于《规定》中的"合理时间"以及"合理路线",最高人民法院行政审判庭庭长赵大光也在接受记者采访时做了相应的解释。赵大光表示,法律规定比较原则,只规定"上下班途中",但在生活当中却可能有多种情况。对于这一问题的理解和认识上的不一致,也会导致各地法院在处理相同或者是相似案件的过程当中也有裁判标准不一致的问题,也就是同案不同判。
赵大光告诉记者,所谓的"合理时间"可以说比较宽泛,但应具有正当性。"上下班有一个时间区域,可能早一点,可能晚一点,比如下了班以后,还要加一会儿班,或者是等交通的高峰时段过了之后再回家。我们认为这些都属于合理时间"。赵大光随后又举了个例子对"合理路线"进行了解释:"比如下班的途中需要到菜市场买一点菜,然后再回家,而且是顺路,是不是合理的路线,是不是日常工作中所需要的必需的活动呢?我们认为都应当包括在内。"赵大光认为,理解"合理时间""合理路线"这一条规定,要抓住一个关键词就是"合理"。
律师说法
下班顺路接孩子
应算合理路线
就《规定》中的一些问题也采访了京都律师事务所合伙人律师贾宝军,贾律师有着多年的劳动争议案件的办案经验。
贾宝军告诉记者,《规定》中关于"合理时间""合理路线"的规定确实存在一定的自由裁量权,但这种裁量空间有利于保护普通劳动者,可以避免执行中的僵化。"毕竟现实生活中可能遇到的问题多种多样,法律法规不可能全部做出规定,这种裁量权避免了在争议处理中以‘法无明文规定’为由做出不利于劳动者的裁决。"
贾宝军表示,在《规定》发布之初,最高法相关负责人在接受记者采访时也以举例的方式进行了明确,"由此可以推断,‘下班顺路接孩子’,应该也算在‘合理路线’内",贾宝军说,此外,按照惯例,最高法今后也会通过定期发布典型案例的形式,对类似问题统一认定标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