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18-11-28 08:36作者:李天扬老师
新规:《办法》第十一条规定,建立省和设区的市、自治州两级工伤保险储备金。统筹地区按照当年工伤保险基金征缴总额的10%提取储备金,自留部分由原来的7%改为5%,向省上解由3%调整为5%。
解读:工伤保险储备金是用来干什么的?唐世月表示,不同地区、不同行业、不同企业乃至不同时期,发生工伤的风险程度都是不同的。工伤保险储备金,就是用于重大事故的工伤保险待遇支付及工伤保险基金入不敷出时的支付。省级工伤保险储备金,则用于特大事故和统筹地区工伤保险基金入不敷出时的调剂。也就是说,工伤保险储备金可以提高工伤保险基金的抗风险能力,发挥工伤保险互助共济的作用,确保工伤职工得到及时有效救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