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18-11-28 08:31作者:三水老师
秦瑜称,按照2016年1月1日起施行的《重庆市工伤保险实施办法》,员工发生工伤保险事故后,绝大部分费用都可按社保工伤保险的相关规定进行报销,但是也有一些费用,社保工伤保险是不给报销的。
比如,《重庆市工伤保险实施办法》第三十六条规定:五至十级工伤职工本人提出与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关系或者用人单位依法解除劳动关系的,或七级至十级工伤职工劳动合同期满用人单位难以安排工作而终止劳动关系的,自与用人单位按规定程序终止劳动关系之日起,与经办机构的工伤保险关系同时终止,由工伤保险基金支付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由用人单位支付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
问题2:
员工发生工伤事故后,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必须由用人单位承担
秦瑜指出,上述案例中小周获得的4.5万余元一次性伤残补助金,就属于《重庆市工伤保险实施办法》第三十六条中所规定的必须由用人单位承担的部分。
据秦瑜介绍,许多用人单位以为给员工买了社保工伤保险,啥子费用都可找社保报销,其实,这是一个误区。发生工伤事故后,很多用人单位都额外支付过工伤员工的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少的几万元,多的几十万元。这就是为什么商业保险公司要推出补充工伤保险产品的原因。
问题3:
补充工伤保险 可避免老板掏腰包
秦瑜指出,补充工伤保险,也称工伤责任险。补充工伤保险是从国家目前开办的基本工伤保险中衍生出来的一个新的业务领域。它是指企业单位在参加基本工伤保险的基础上,为减轻其因职工发生工伤事故后根据国家法律法规规定应由用人单位支付给工伤职工的待遇方面的经济负担,分散工伤风险,通过投保商业保险而形成的业务。
其保险责任为由被保险人承担的五至十级的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目前,商业补充工伤保险产品主要分为两种:一种是采取团体意外险的条款,一种是采取的雇主责任险的条款,两种都可帮老板规避老板承担的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只是在具体赔偿对象稍有区别。
属于团体意外险的,保险公司直接支付给员工;而雇主责任险,则是保险公司先支付给老板,再由老板支付给员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