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18-06-17 11:12作者:李一老师
为进一步保证“985工程”决策的科学民主、公平公正,充分发挥专家在工程建设重大事项中的作用,借鉴国际成功经验,成立“985工程”专家委员会。专家委员会成员由教育部、财政部聘请在各学科、领域学术造诣深厚、在国内外有影响力、办事公正的专家担任。
六、建设资金与组织管理
(一)“985工程”建设资金由多方共同筹集,积极鼓励有条件的部门、地方和企业筹集资金,整合资源、形成合力,共同建设有关“985工程”学校。有关部门和有关地方政府共同参与对学校“985工程”建设的指导,“985工程”学校应主动争取有关部门和有关地方政府的支持,主动征询有关部门和有关地方政府对学校“985工程”建设规划方案的意见,增强服务国家、行业和地方经济社会发展的能力。
(二)“985工程”学校要按照教育规划纲要精神,统筹规划学校“985工程”近期、中期和长远发展,研究制订学校“985工程”总体规划(2010-2020年)和改革方案,在经充分、科学的论证并经主管部门和共建部门同意后报教育部、财政部;教育部、财政部组织专家对学校“985工程”总体规划和改革方案进行审核、批复。
(三)教育部、财政部将加强对学校“985工程”建设成效和年度资金使用情况的检查、审计和考核,并根据检查考核结果对“985工程”学校的建设项目和分年度预算进行动态调整。建设项目完成后,教育部、财政部组织专家会同相关部门组织验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