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18-12-17 21:30作者:李天扬老师
2.符合条件的报考者须在规定时间内履行报名手续,逾期不再补报。应届高中毕业生在其学籍所在中学报名,接收报名的中学到所在区县招办集体办理报名手续;符合条件的其他报考者在其户口所在的区县招办报名。
3.报考者按文史、艺术(文)、体育(文)、理工、艺术(理)、体育(理)六个科类履行报名手续,报名参加高考的所有考生须进行电子摄像,并按规定缴纳报名考务费。
二、思想政治品德考核
1.思想政治品德考核主要是考核考生本人的现实表现。
考生所在中学或单位(没有工作单位的考生由乡镇、街道办事处)应对考生的政治态度、,恩想品德做出全面鉴定,并对其真实性负责。鉴定内容完整、准确地反映在考生综合素质评价表中。对受过刑事处罚、治安管理处罚或其他违法违纪处理的考生,要提供所犯错误的事实、处理意见和本人对错误的认识及改正错误的现实表现等翔实材料,并对其真实性负责。
2.考生有下列情形之一且未能提供对错误的认识及改正错误的现实表现等证明材料的,应认定为思想政治品德考核不合格:
(1)有反对宪法所确定的基本原则的言行或参加邪教组织,情节严重的;
(2)触犯治安管理处罚法,受到治安管理处罚且情节严重、性质恶劣的。
三、身体健康状况检查
1.根据教育部规定,报考高校的所有考生均须参加身体健康状况检查(以下简称体检),如实填写本人的既往病史。
2.天津市招生委员会高等学校招生办公室(以下简称市高招办)会同天津市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有关部门制定体检工作规定。区县招办根据实际制定本区县体检工作实施细则,并积极配合卫计部门对考生的身体健康状况进行检查。考生的体检应在区县招办指定的体检医院进行,非指定的体检医院为考生做出的体检结论无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