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0-06-28 17:12作者:李一老师
8.在考场内须保持安静,不得吸烟,不得喧哗,不得交头接耳、左顾右盼、打手势、做暗号,不得夹带、旁窥、抄袭或有意让他人抄袭,不得传抄答案或交换试卷、答卷、草稿纸,不得传递文具、物品等,不得将试卷、答卷或草稿纸带出考场。
9.考试结束信号发出后,立即停笔,在监考员依序收齐答卷、试卷、草稿纸后,根据监考员指令依次退出考场。
10.如不遵守考场规则,不服从考试工作人员管理,有违规行为的,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以及《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教育部令第33号)执行,并将记入国家教育考试诚信档案;涉嫌违法的,移送司法机关,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等追究法律责任。
考场禁止行为
在考场内须保持安静,不准吸烟,不准喧哗;
不准交头接耳、左顾右盼、打手势、做暗号;
不准夹带、旁窥、抄袭或有意让他人抄袭;
不准传抄答案或交换试卷、答题卡、草稿纸;
不得传递文具、物品等,不得将试卷、答题卡或草稿纸带出考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