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19-06-09 05:41作者:三水老师
同时符合多项高考加分条件的考生,不作累计加分,只取一项分值作为考生附加分投档。
二、照顾对象资格审核要求
1.烈士子女须在高考报名现场确认时填写申请表(附件1)并提交身份证、户口本复印件,由市民政局审核。
2.在服役期间荣立二等功以上或被大军区以上单位授予荣誉称号的退役军人须在高考报名现场确认时提交立功通令、证书,以及档案内复印出来的奖励卡片(三样缺一不可),由市高招办与相关单位确认。
3.归侨、华侨子女和归侨子女由市侨办出具身份确认书。
4.台湾省籍考生须在高考报名现场确认时填写申请表(附件2)并提交身份证、户口本复印件,由市台湾同胞联谊会审核。
5.自主就业的退役士兵,须在高考报名现场确认时填写申请表(附件3)并提交身份证、户口本复印件,由市民政局审核。
6.从边疆、山区、牧区、少数民族聚居地区在高级中等教育阶段转学到本市就读的少数民族考生须在高考报名现场确认时填写申请表(附件4)并提交身份证、户口本复印件,由市教委等相关委办局和考试院共同核准。
7.相关军人子女由考生家长所在大战区级单位干部部门汇总审核后报军委政治工作部干部局审批,军委政治工作部干部局审批汇总后报北京教育考试院高招办。
8.退出部队现役的考生,以部队颁发的士兵退出现役的证件为准,由区高招办负责审核。
9.残疾人民警察须在高考报名现场确认时填写申请表(附件5)并提交身份证、户口本复印件,由市民政局审核。
10.公安英模和因公牺牲、一级至四级因公伤残公安民警子女以市教委下发名单为准。
11.散居在汉族地区的少数民族考生,以户籍信息为准。
12.5A级青年志愿者由相关部门提供名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