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18-08-09 14:48作者:王新老师
2018年云南异地高考新政策
1、随迁考生在云南省报考须熟知云南省随迁子女报考相关规定,我省将在报名结束后即开展随迁子女报考资格审核。
2、随迁考生须尽快备齐相关证明材料,按报名确认点要求上交材料,以便录入信息进行审核。
3、审核完成后,考生须在《云南省普通高考随迁子女报考资格审查告知书》上签字,并将告知书的县、市、区招生考试机构留存联交回。
2018年宁夏异地高考新政策
非宁夏户籍流动人员子女考生父亲或者母亲(其他法定监护人)在宁夏具有连续6年以上合法稳定职业(含6年,截止日期按2017年12月31日前推计算),在宁夏连续居住6年以上、有合法稳定住所(含6年,截止日期按2017年12月31日前推计算),在宁夏累计缴纳3年以上社会保险参保费(含3年,截止日期按2017年12月31日前推计算),考生本人在宁夏初中和高中学校连续就读满6年(截止日期按2018年8月31日前推计算),具有宁夏高中阶段学籍和宁夏普通高中学业水平考试成绩,可以在我区报名参加普通高考,允许报考区内所有普通高等学校以及第二批、第三批录取的区外本科院校和第四批录取的区外高职(专科)院校或者专业。
2018年内蒙古异地高考新政策
1.区外务工人员随迁子女考生,除符合25号文件规定的参加2015年中考条件外,截至2018年9月1日,还须符合以下3个条件:一是2015年被区内高中录取;二是本人具有我区高中阶段学校(含中等职业学校)学籍且连续就读满3年;三是家长在我区有合法稳定住所(含租赁)且连续居住、有合法职业且纳税(或按国家规定参加社会保险)均满3年。
2.户籍从区外迁入我区的考生,截至2018年9月1日,须符合以下3个条件:一是本人具有我区高中阶段学校(含中等职业学校)学籍且连续就读满3年;二是本人取得我区户籍满3年;三是家长在我区有合法稳定住所且连续居住、有合法职业且纳税(或按国家规定参加社会保险)均满3年。
2018年浙江异地高考新政策
外省籍随迁子女:除符合上述我省户籍人员须符合的报考条件外,还须符合《浙江省人民政府办公厅转发省教育厅等4部门<关于做好外省籍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接受义务教育后在我省参加升学考试工作实施意见>的通知》(浙政办发[2012]160号)规定条件。注意,随迁子女不得在“流入”和“流出”两地同时参加高考报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