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18-07-17 16:38作者:李天扬老师
南京大学:
高中学业水平考试必修科目等级为4A(技术科目为合格),全市高考模拟考试成绩在全校名列前茅,且符合2018年江苏省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全国统一考试报名条件的普通高中毕业生。
东南大学:
1、获得全国中学生学科奥林匹克竞赛省级比赛一等奖(含)及以上奖励的理科考生;
2、获得全国性作文、英语等人文社科比赛决赛二等奖(含)及以上奖励的文科考生;
3、成绩优秀,综合排名位于年级前列的考生。
南京师范大学:
1、中学提供的综合素质评价中学习能力、运动与健康、审美与表现每项等级达到B级及以上;道德品质、公民素养、交流与合作三项均达到合格等级。
2、高中阶段每学期期末考试成绩排名均位于所在中学同年级同科类学生中前10%,且学业水平必测科目等级不低于3A1B1合格。
南京信息工程大学:
1、学术科研类:高中阶段作为第一作者在省级及以上学术期刊公开发表一篇与所报科类相关的论文(见刊);
2、学科竞赛类:
(1)自然科学类:五大学科竞赛省三;全国青少年科技创新大赛省三、“明天小小科学家”奖励活动、全国中小学电脑制作活动科技竞赛国三。
((2)人文类:文史类学科特长显着,高中阶段在人文社科类学科竞赛中获得优异成绩,须提供最具代表性的证明材料,经学校专家组审定。
(3)外语类:外语类特长显着,高中阶段在外语类学科竞赛中获得优异成绩,须提供最具代表性的证明材料,经学校专家组审定。
3、科技创新类:在我校某一学科领域具有创新潜质并能提供最具代表性的证明材料,经学校专家组审定。
4、思想品行类:高中阶段获得地级市(含)以上优秀学生干部、三好学生荣誉称号,或者在慈善公益、志愿服务、思想道德方面表现突出并获地级市(含)以上奖励者,经学校专家组审定。
5、学业优秀类:(两个条件满足其中之一即可)(1)高中阶段至少有三个学期的期末总成绩(或模考)排名位于同年级同科类前列。排名要求:来自四星级中学的考生须排名前30%;来自三星级及民办中学的考生须排名前5%;
(2)高中学业水平测试必测科目考试取得3A1B1合格及以上。
南京工业大学:
1、学业优秀类符合我校优秀生源标准的学生:要求四星级中学学生,高中阶段有三个或以上学期的期末成绩综合排名在年级所对应科类学生中前20%(含);或素质教育推进好、与我校人才培养有合作联动的中学学生,高中阶段有三个或以上学期的期末成绩综合排名在年级所对应科类学生中前30%(含)。
2、学科专长类符合我校优势学科人才培养需求的学生:要求高中阶段在数学、物理、化学、生物学、信息学奥林匹克竞赛任一学科中获得省级赛区三等奖及以上;或在科技创新类比赛中获得全国三等奖及以上;或在人文社科竞赛中获得全国三等奖及以上。
3、特殊才能类符合我校特殊人才培养需求的学生:要求高中阶段以第一作者或独立作者在省级以上学术期刊发表过有一定影响力的学术论文(附中国知网查询报告);或经我校审查认可的在某一学科领域具有特殊才能者(附详细材料说明)。
4、品德优秀类符合我校复合型人才培养需求的学生:要求高中阶段获得市级(地级市)及以上优秀学生干部、三好学生荣誉称号;或在慈善公益、志愿服务、思想道德方面表现突出并获市级(地市级)以上奖励者;或在其他方面有突出事迹者(附详细材料说明)。
南京医科大学:
1、高中阶段参加全国中学生数学、物理、化学、生物、信息学奥林匹克学科竞赛获得省级赛区三等奖(含)以上者;
2、具备较强的创新能力和科研能力,高中阶段在全国或省级相关科技创新竞赛中获三等奖(含)以上者;或在高中阶段以第一主持人获得发明专利(不含外观专利)者;或高中阶段在医药生物学等专业领域内有突出表现和培养潜质且获得相关科技创新大赛省级三等奖及以上或第一作者正式公开发表相关论文。以上成果认定截止日期为2018年4月25日,如果是团队获奖须为项目第一负责人;专利状态章程发布当日起在“中国专利查询系统”中须为“专利权维持”。
3、高中阶段被评为地市级(含)以上三好学生、优秀学生干部或优秀共青团员、优秀共青团干部者;
4、三星级中学高中阶段高二上下学期、高三上学期等三个学期的期末语数外三门成绩,排名全部在年级理科类学生中的前5%,且学业水平测试必测科目等级达到3A1B者;四星级中学高中阶段高二上下学期、高三上学期等三个学期的期末语数外三门成绩排名全部在年级理科类学生中的前25%,且学业水平测试必测科目等级达到3A1B者。
南京邮电大学:
1、高中阶段获得数学、物理、信息学奥林匹克竞赛、青少年科技创新大赛、中小学电脑制作活动省级二等奖(含)以上;
2、高中阶段获得数学、物理、信息学奥林匹克竞赛、青少年科技创新大赛、中小学电脑制作活动省级三等奖(含)以上;
3、高中阶段获得化学、生物奥林匹克竞赛省级三等奖(含)以上;
4、高中阶段获得授权国家发明专利;
5、高中阶段综合素质评价优良、学业水平测试必测科目等级达到3A1B1合格及以上、且各学期期末成绩排名在年级前20%的应届高中毕业生;
6、高中阶段获得全国中学生作文、英语等人文社科类学科竞赛全国三等奖(含)以上;
7、高中阶段思想品德优秀,荣获政府部门颁发的地市级“道德模范”、“见义勇为”称号、省级“优秀志愿者”称号,并经我校综合评价录取资格审核专家组认定者。
江苏师范大学:
1、获得全国中学生(数学、物理、化学、生物学、信息学)奥林匹克竞赛全国决赛一、二、三等奖者。
2、获得全国青少年科技创新大赛(含全国青少年生物和环境科学实践活动)、“明天小小科学家”奖励活动、全国中小学电脑制作活动等科技类竞赛活动中获得一、二等奖者,获得国际科学与工程大奖赛或国际环境科研项目奥林匹克竞赛奖项者。
3、获得省级优秀学生称号者。
4、模范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思想政治品德方面有突出事迹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