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18-07-13 16:47作者:王新老师
根据《清华大学综合改革方案》,清华大学校围绕“综合评价、多元择优、因材施招、促进公平”的人才选拔理念,结合自身办学特色和人才培养需要,在浙江省开展“三位一体”综合评价(以学生高考成绩、高中学业水平测试成绩和高校测试成绩为依据的综合评价)招生工作。
一、领导机构
我校在浙江省“三位一体”综合评价招生工作在清华大学招生工作领导小组的领导下,由清华大学招生办公室负责具体工作的组织和实施。
“三位一体”综合评价招生按照综合评价、公平公正、宁缺毋滥的原则择优确定入围名单,学校纪检监察部门全程监督,并接受社会监督。
二、招收对象及报名条件
志向远大、追求卓越、品学兼优、素质全面,一贯优秀并具创新潜质的普通高中毕业生均可申请,综合学业成绩应在全年级前列。
三、招生计划及招生专业
“三位一体”综合评价招生总计划数为105人,具体如下表所示:
四、报名方式
请登录“网上报名系统”(http://gaokao.chsi.com.cn/zhpjbm/),进入“网上报名”,注册并登录后按要求准确完整地填写申请表,并经签字确认后扫描或拍照上传。
1、 报考类型及志愿填报要求
学生需在“招生类型”中选择“综合评价”,“报名类型”中选择“浙江三位一体招生”。
学生需根据自身高考选考科目及各专业组要求进行申请;允许至多兼报两个专业组,每个专业组内最多允许填报5个专业类志愿。
临床医学类专业只录取第一专业组志愿为临床医学组的考生。
2、 申请表填写要求
请按照以下要求网上填写并提交申请材料,未按要求填写并提交者视为无效申请。
a、申请表中的“成绩信息”需由中学审核盖章以证明成绩真实。
b、申请表中的“综合信息”需逐项填写,并上传证明材料的扫描件或照片。
在“综合信息”-“高中期间参与的社会活动”一栏可填写:高中阶段参与的科学研究、创新实践、文学创作情况;高中阶段参与的志愿服务、社团活动、学校或班团学生工作等情况。
在“综合信息”-“高中期间的获奖记录”一栏可填写:高中阶段获得的省级(含)以上学科竞赛奖励情况;高中阶段获得的校级(含)以上个人荣誉情况;本人所具备的文艺、体育特长情况。
“综合信息”详细填写说明请参考附件。
c、申请表中的“志愿信息”务必慎重填写,我校将依据学生填写的志愿信息认定专业组及专业类,并在高考后根据学生认定的专业组、专业类进行录取。
d、申请表中的“专业申请理由”仅针对学生申请的第一专业组内的第一专业志愿填写。
e、可由了解学生特点和事迹的推荐人为申请学生撰写至多1封推荐信,需按报名系统内要求完成填写并上传。
我校2018年在浙江同时进行自主招生、领军人才选拔招生及“三位一体”综合评价招生,三者可兼报(自主招生、领军人才选拔招生政策详见相关招生简章)。
五、选拔程序
1、初评:我校将组织专家组进行初评,专家组将根据学生的高中学习发展特点及全过程表现,包括平时学业成绩、学科获奖情况、参与课外研究或学习的情况、科技发明/文学创作/创意创新成果的情况、文体特长情况、参与社会工作/社团活动/社会实践/志愿公益活动的情况、综合获奖及突出事迹的情况、个人陈述及推荐情况等多方面进行综合评审。
初评结果分A+、A、P、F四档。“A+”的学生可参加初试、复试,且确定入围;“A”的学生可参加初试、复试;“P”的学生可参加初试;“F”的学生不能进入之后的考核环节。初评结果将在报名系统内公布。
2、 资格确认:初评结果为“A+”、“A”及“P”的学生须于5月27日登陆浙江省教育考试院“浙江省高校招生考试信息管理系统”(网址:http://pgzy.zjzs.net:8011/),网上确认是否参加我校测试和录取。未进行网上确认的考生,视作放弃我校测试资格和录取资格。
3、 初试:初评结果为“A+”、“A”及“P”的学生均需参加我校组织的初试(同时获得我校领军人才选拔初评“优秀”等级的学生可免于参加初试,初试成绩按满分计)。初试采用笔试形式,考试科目如上表所示。学生依据填报的专业组参加考试(兼报不同专业组,且各专业组所要求考试科目不同的,考生需参加多科目的考试)。初试结果将在报名系统内公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