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18-06-29 15:20作者:王华老师
国家教育咨询委员会成员 王本中
山东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制定的《山东省深化高等学校考试招生综合改革试点方案》(以下简称“试点方案”)系根据《国务院关于深化考试招生制度改革的实施意见(国发[2014]35号)》等文件要求,在教育部指导帮助下,积极借鉴先行试点省市经验,充分调研、反复论证,研究制定的,2017年启动高考招生综合改革试点,2020年整体实施。
鉴于我曾参与该“试点方案”的调研和论证,现就“试点方案”对普通高中发展与改革启示谈几点看法。
1.“试点方案”关于“总体目标”的四个有利于:有利于促进学生健康成长、有利于高校科学选拔人才、有利于教育教学改革、有利于维护社会公平的原则有新意。新就新在将“促进学生健康成长”放在突出的位置,而不将“科学选拔人才”放在首位,充分体现了中、小学教育之本。只有学生健康成长,才是他们成人、成功、成才之根本。长期以来,教育被“肤浅的公平观”所绑架,乃至造成“唯分论”的错误的公平观。教育起点的公平是“有教无类”,教育过程的公平是“因材施教”,教育结果的公平是“人尽其才、才尽其用”。教育综合改革关键是更新教育观念,核心是改革人才培养体制,目的是提高人才培养水平。树立全面发展观点,努力造就德、智、体、美全面发展的高素质人才;树立人人成才的观念,面向全体学生,促进学生成长成才;树立多样化人才观念,尊重个人选择,鼓励个性发展,不拘一格培养人才;树立终身学习观念,为持续发展奠定基础;树立系统培养观念,教学、教研、实践紧密结合,学校、家庭、社会密切配合,形成体系开放、机制灵活、渠道互通、选择多样的人才培养体制。“试点方案”突出“有利于学生健康成长”,对落实《国家中长期教育改革与发展规划纲要(2010-2020)》中人才培养体制改革有重大促进作用。
将“有利于教育教学改革”列入“试点方案”的“总体目标”框架中意义深远。更新人才培养观念是为了创新人才培养模式,多出人才,出好人才,形成各类人才辈出,拔尖创新人才不断涌现的局面。不尊重人才成长规律、不尊重教育规律的教育改革与教育教学方法的创新,人才辈出的人才强国战略的实现就是一句空话。激发学生的好奇心,培养学生的兴趣爱好,营造独立思考、自由探索、勇于创新的良好环境,促进学生“爱学、会学”,养成“学思结合”、“知行统一”的优良学风,是提高教育质量的基本前提。
2.“坚持基础性,突出选择性,促进学生个性发展”不仅仅是完善普通高中学业水平考试制度的必然要求,更是对“普通高中”基本定位的阐述。高中教育是学生个性形成、自主发展的关键时期,对提高国民素质和培养创新人才具有特殊意义。注重培养学生自主学习、自强自立和适应社会能力,创造条件开设丰富多彩的选修课,为学生提供更多选择,促进学生全面而有个性的发展,是高中教育的基本任务,是高中教育在国民教育体系中育人价值的基本反映。“试点方案”在主要任务中进一步明确“坚持基础性、突出选择性、促进学生个性发展”,以画龙点睛之笔,更准确地描述了高中教育的现代特征,对高中教育的综合改革具有指导意义,对高中校长提升教育教学改革领导力有积极作用。
3.“试点方案”将普通高中学业水平考试分为合格考试和等级考试,明确规定:合格考试成绩是学生毕业及高中同等学力认定的主要依据;等级考试成绩纳入夏季高考招生录取。学生所选等级考试科目的学业水平合格考试成绩必须达到合格,不合格者不得作为等级考试科目,合格考试每学年组织2次。学生在校期间如有未达到要求的合格考试科目,允许在离校二年内继续参加合格考试。这一规定既保证了对高中学生学业成绩的底线要求,又有灵活的弹性安排,有利于有特长的学生扬其所长,避其所短,克服盲目追求“科科优”的所谓全优式的完美教育。
4.“试点方案”在两依据:统一考试(数、语、外)及等级考试的赋分方式上有重要突破。